安全生產與應急管理是各生產部門面臨的嚴峻問題
安全生產與應急管理是各生產部門面臨的嚴峻問題
我國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否完善?救援程序和措施是否明確?3月1日,國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應急管理部副部長孫華山和司法部有關負責人就日前國院頒布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介紹了有關情況,應急管理部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局局長郭治武、應急管理部政策法規司司長王宛生、司法部立法三局副局長張迅針對上述問題,作了詳細解答。
安全生產是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應急能力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內容。近年來,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一案三制”(預案、體制機制法制)建設得到明顯加強,全國形成了比較完整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了覆蓋礦山、危險化學品、油氣田開采、隧道施工等行業領域的85支國家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顯著提升了應對重特大、復雜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同時,鐵路、民航、水域、海上溢油等行業領域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穩步推進。目前,全國已有各類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專業隊伍1000余支共計7.2萬余人,在多次重特大事故災難救援中發揮了專業骨干作用。
“但是,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實踐中,依然存在應急救援預案實效性不強、應急救援隊伍能力不足、應急資源儲備不充分、事故現場救援機制不夠完善、救援程序不夠明確、救援指揮不夠科學等問題,尤其是在一些基層企業,違章指揮、盲目施救現象時有發生。”孫華山坦言。
《條例》正是針對上述問題和薄弱環節出臺的專門的行政法規,用以進一步規范指導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提高應急能力,切實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郭治武指出:“雖然近年來安全生產形勢持續保持了穩定向好的態勢,但事故的體量依然很大,全國去年發生了5.1萬起生產安全事故,有3.4萬多人失去了寶貴的生命,令人痛心。”同時,記者了解到,生產安全事故也呈現出由傳統的高危行業向其他行業領域發展的趨勢,特別是一些地區和企業,安全意識、責任落實、安全投入等方面的問題依然存在,夯實安全生產的工作仍然在路上。
針對應急救援這個關鍵環節,《條例》注重加強科學化和規范化。張迅介紹,一方面,《條例》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措施。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相應的應急救援措施。比如要迅速控制危險源,組織搶救遇險人員,組織現場人員撤離,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告事故情況。另一方面,《條例》細化了政府的應急救援措施。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按照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啟動相應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按照預案的規定,采取相應的應急救援措施。
同時,《條例》設立了現場指揮制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有關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設立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總指揮?,F場指揮部實行總指揮負責制,按照本級人民政府的授權,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方案,協調、指揮有關單位和個人參加現場應急救援。